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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明确内设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3   来源:区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天安监〔201747             

局机关各室:

为切实加强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依据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办公室、常州市天宁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天委办201066号)、常州市天宁区编办《关于同意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置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的批复》(常天编办〔20114号)常州市天宁区编办《区编委关于同意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增设内设机构的批复》(常天编办〔201514号)精神,结合我安全监管的工作实际,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将常州市天宁区安监局内设机构部分工作职责调整明确如下:

一、综合科 

1.组织、协调局机关办公秩序,拟定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局机关重要会议组织和有关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工作

3.承担局机关文秘、保密、档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信访和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4.负责局网站的日常管理、栏目维护的管理工作;

5.研究承办机关及所属单位管理体制、机构编制工作;

6.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及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7.牵头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8.牵头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9.承担局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制定及日常、年度考核工作;

10.承担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的学习教育、宣传培训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及审计工作;

12.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外事管理工作;

13.负责局机关执法车辆和应急保障车辆的管理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科对应市安监局办公室(人事处)。

二、安监一科 

1.牵头安全生产综合性政策、措施的制定和组织指导工作;

2.指导协调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

4.指导全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法制建设;

5.组织指导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局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工作

6.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7.承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审核工作

8.组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力基准分解和权力库的动态调整 

9.负责拟订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科技规划;

10.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技项目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11.牵头实施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12.指导协调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3.负责安全生产领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处置和应急演练工作,负责应急值守、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工作;

14.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工作;

15.指导协调全事故统计直报工作,负责事故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全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管理,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分析和预测全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安全生产信息和预警信息;

16.承担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

17.指导、协调和监督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以下简称相关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8.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专项督查工作;

19.承担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处理;

20.指导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21.牵头安委办日常工作,承办综合性工作情况的汇总上报,组织部署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承担全安全生产综合性会议、重大活动、上级综合巡查督查的统筹协调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牵头组织对开发区、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落实情况的部署、督查、评估和考核

2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安监一科对应市安监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科技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二处,联系安全生产协会、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三、安监二科

1.负责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工作,指导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管;

2.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3.组织查处监管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4.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相关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参与职责范围内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安全条件论证、设计审查等工作;

5.按规定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

6.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7.依法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监管领域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9.参与监管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0.指导监督监管领域的应急救援工作 

11.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承担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的审查和颁证;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监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备案;

14.承担职责范围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 

15.负责承办事项的现场核查;

16.负责对所实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备案和服务事项涉及的公布、公示、咨询、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安监二科对应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行政服务处。

四、安监三科

1.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2.按规定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

3.组织查处监管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4.指导、监督监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5.指导、监督监管领域的使用危险化学品工作;

6.参与监管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7.指导监督监管领域的应急救援工作;

8.负责监管领域的非行政许可备案和有关服务事项

9.负责对所实施非行政许可备案和服务事项涉及的公布、公示、咨询、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安监三科对应市安监局安全监督管理一处。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 

1.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综合监管工作;

2.组织指导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全职业病危害信息统计工作;

3.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

4.组织查处职业危害违法违规行为;

5.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检查;

6.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7.指导监督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工作;

8.负责对所实施非行政许可备案和服务事项涉及的公布、公示、咨询、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对应市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局各科室工作职责原则上与市安监局各处室对应,部分职责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市安监局下达的未在上述职责中明确的工作任务由局对应科室承担

                

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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