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事业单位诚实守信地开展业务活动、高效地提供公益服务,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监管与服务的意见》(苏政发〔2015〕43号)、《江苏省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苏编办发〔2015〕19号)等文件要求,区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2016年度区属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经自查自评、分类评分、初定等级、反馈征询环节,确定信用等级,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9-69660810 69660806。
附件:事业单位信用评价公示表
http://61.177.80.61:8081/cztnxy/item/caGrade!moreList.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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