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今天: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热点关注 >> 政策解读 >> 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建设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07-17 浏览次数:  字号:〖
 

一、建设背景

为防止病死动物乱抛弃,减少动物疾病传播,危害食品安全,并减少动物无害化处理过程中人为参与,常州市决定在金坛建设“常州市动物卫生中心”集中处理全市病死动物,同时要求各区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用于暂存病死动物。

二、建设内容

1.选址

根据我区畜禽饲养“三区”划定,生猪养殖主要集中在梧岗、三河口等村委。为方便养殖户送交病死生猪,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建设在郑陆镇省岸村委,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用地。

2.规模

按照《常州市动物无害化处理点建设标准》(试行)规定,收集点面积至少350平方米,其中自卸式冷库面积40平方米,容积160立方米,其他还设有更衣室、消毒室、办公室。主要设施为智能化收集装置,采用互联网技术自动采集送交养殖场户信息。

三、运行方式

1.日常管理

收集点建成后,每天在规定时间内收集养殖户或其他单位送交来的病死生猪,病死生猪暂存于冷库内,待收储达到一定量后,送至“常州市动物卫生中心”集中处理。收集点由一人负责日常管理,指导养殖户信息采集,库内动物的转运,日常保洁等工作。

2.运输方式

养殖户的病死生猪由畜主主动送交至收集点陆上发现的无主动物由镇、街道动物防疫部门负责送交,水域内无主动物由水利科(站)打捞并送交至收集点。

四、保障措施

1补贴费用

按上级相关补贴政策,对现行病死猪80/头的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做如下分配:按每头53.6的标准补贴养猪场(户);按每头8元的标准补贴市动物卫生处理中心,用于日常运行管理费用;按每头18.4元标准补贴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用于设施建设日常运行管理费用

2保险联动

未将病死动物主动交送纳入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的,保险机构不予赔偿;依旧采用深埋、沉尸井等传统方法进行处理的,不享受无害化处理补贴费用和保险理赔。


  相关阅读:区政府关于印发《天宁区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主办单位:bet365网站地址器 苏ICP备10200924号-1
版权所有(C) www.luang17.com E-mail:chinatnq@163.com
天宁区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邮箱:1922210544@qq.com 电话:69990318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