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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陆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10-10 浏览次数:  字号:〖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构建分级诊疗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新形势下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途径。根据江苏省《关于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苏医改办发〔201628号)和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常政办发〔2017117号)精神,为了提高我镇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我镇卫生服务走进家庭、贴近居民,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稳步推开家庭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转变卫生服务模式,提升我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满足农村居民就近健康服务需求,增强群众对村医信任度,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医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建立乡村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的工作目标。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70%以上。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四个结合,即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基础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村医服务与镇卫生院团队服务相结合,区域划分与有序竞争相结合。

1明确责任,规范服务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依托卫生院健康服务团队,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标准和规范,根据签约服务包内容,为农村居民提供便捷的服务。

2.坚持充分告知、自愿签约。通过广泛宣传,使辖区居民了解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地点、服务团队联系方式和服务内容、家庭医生式服务概念。在坚持居民自愿的前提下,与居民签订《郑陆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

三、签约模式

根据各村卫生服务的特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以及乡镇卫生院的职责,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按照乡村医生所管辖的包干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走村入户或在卫生室、卫生院签订契约式服务,认真填写签约服务协议,解读服务项目清晰,并互通信息,做到准确无误。

1.签约主体  

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签约居民提供服务。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与乡村医生结成对子,协助村医工作,负责对签约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技术支持,转诊等,医院健康服务团队中的家庭医生也可按照规范,与居民签约服务包,具体服务由居民居住区域的相应团队及村医提供。

2.签约对象 

签约服务对象面向全镇群众(含常住非户籍人口),以个人为签约服务对象,重点的签约对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高血压、型糖尿病)患者、重性精神病患者、06岁儿童、孕产妇及低保人员。

3.签约内容 

在双方充分了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由村民自愿选择各类服务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免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和健康管理服务包定价为150/年。基本医疗服务包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和个人三方各承担50/年。健康管理服务包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付50元、医保基金支付30元、个人支付70元。详见常州市家庭医生签约基本服务包及收费标准(试行)。对尚未签约的村民仍按规定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

4.签约时限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村民可选择自动续(解)约。乡村医生要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承诺,并根据村民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村民满意度。

5.签约责任 

乡村医生负责为签约村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等各项服务,在为村民提供服务过程中,因村民隐瞒病史信息、不执行乡村医生制定的防治方案、不听从指导意见而影响到服务质量以及因病情超出乡村医生诊疗水平和能力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乡村医生不承担责任。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卫生、计生、村(居)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郑陆镇家庭医生签约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项目办),项目办设在卫生院,负责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审定项目实施方案,协调指导项目开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监督评估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二)相关机构职责

1.镇人民政府

负责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镇、村级联络员队伍,明确镇、村两级在项目中应承担的服务内容、工作要求、项目指标、考核标准,协调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开展。

2.各村委(居委会)

负责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宣传发动,通过宣传告知书、横幅标语等形式宣传,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将《郑陆镇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告居民书》发放到每家每户,引导居民知晓签约,主动签约。有条件的村委,可以安排一定的经费安排村民有偿签约。

3.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配合村委(居委会)多渠道开展广泛宣传发动,负责按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具体工作,负责签约医生的考核与培训,保证工作的质量,并每月按时汇总工作进展情况。

五、项目考核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考核内容包括村卫生室日常管理和常规检查情况、乡村医生的签约服务数量质量和签约对象满意度等。镇卫生院负责本辖区乡村医生签约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把签约户数、签约人数、服务落实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工作纳入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绩效考核。镇对村(社区)实施专项项目考核,与年终补助挂钩。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签约服务是转变农村卫生服务模式、提升农村卫生服务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的具体实践,从而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服务新模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今后一项长期工作,各村、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配合做好沟通与衔接工作,坚持便民、利民和惠民,细化和规范签约服务工作流程,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稳步推开。2017年确保重点人群签约率70%、全人群签约率达到30%以上。

2.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村、单位要切实加强沟通联系,通过网络媒体、横幅标语、微信公众号、医务人员信息平台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突出签约服务惠民、利民的特点,在宣传过程中讲诚信,坚持实事求是,不夸大自身的服务能力,为签约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强化服务,提高签约群众满意度

根据签约医生服务能力、居民签约自助选择意愿等因素,合理调配签约医生服务人数,原则上签约医生签约服务人员以所管理辖区内的重点人群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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