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指导意见》(苏农环〔2017〕3号)和《江苏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信息公开指导意见(试行)》 的通知(苏农机科〔2017〕9号)的要求,经第三方核查,现将天宁区2017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及补助资金的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月2日—1月8日,如有异议,可向区农业局、财政局反映。
电话:天宁区农业局0519-69661021,天宁区财政局0519-69660780
常州市天宁区农业局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
2018年1月2日
附件下载:2017年天宁区秋季秸秆机械还田作业面积及补助资金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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